弗莱彻太太
我的父母许多年之后才生了我。除了大哥,我还有三个哥哥,人们都说我的出生纯属偶然。我的大哥要结婚了,那时戴夫十八,快满十九岁。 我就在那个时侯认识哥哥的岳母而发生的一些事。
已完结 公众 生活都市单篇
1.29万字
龙小奇第一次看见倾城,是在京师大校门口,当时他呆了好几秒。倾城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,披肩齐眉的学生发型,干净得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样。 他开车载着他们吃饭,看电影,喝咖啡,载着方达的手下去排除倾城身边其他的男人,也载着她进了方达的家。那晚倾城没回去,龙小奇能听见倾城的尖叫声和哭声,窗户的上的投影就像皮影戏,演的是鹰捕食猎物。当时他靠着车头,手里提着水桶,很想冲进去,把那个干净的女人拉出来。那时的倾城,像一张白纸,方达正在上面涂画。
更新至 全文·2018-11-03 01:11:36
高博今年二十九岁,他大学期间学的是金融管理专业,毕业之后,自然来到上海一家金融公司任职。 工作算不得有趣,时间长了也有一点繁琐乏味。可是好在,企业给的薪酬还算合理,使得高博在这个物欲横飞的魔都,也有一席的生存之地。
我喜欢他,从十年前见到他的那一刻起。他瘦瘦高高的,总是梳一个分头,身上散发着妮维雅面膏的香味。外表上看普普通通的一个知识分子,但是无论他走到哪里,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发现他明亮的双眸,独特的气质,还有让人无法拒绝的微笑。
有人说:让女人不爱了吧,比在虎口夺食还难。 这句话未必正确,女人爱你的时候的确如此;当女人不爱你的时候,你要挽回比登天还难。 有人说: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 这种话估计都是女人编出来的,女人总是口是心非,她想要拒绝你的时候,有千万种理由,她要是爱上你的话,也同样有千万种理由。